本文转自:九派新闻
近年来,电商平台发展势头迅猛,方便商家的同时也因为隐蔽性高,平台监管力度不大等特点被一些制假售假的不法分子盯上。日前,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一起某知名电商平台网店销售假毛巾案。
2020年9月,一知名毛巾生产企业发现某知名电商平台上的一家网店销售假冒该企业品牌的毛巾,随即向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报案。聊城市公安局茌平分局立案后,迅速行动,抓获嫌疑人吴某某(网店店主)和嫌疑人朱某某,侦查完毕后由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自2019年7月至2019年12月,吴某某从被告人朱某某处多次购进共计价值153963元的假毛巾,销售金额达22万余元。
两名被告人在开庭过程中认罪认罚,朱某某积极退还赃款,法院经审理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被告人吴某某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